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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色小鴨(Rubber Duck)

中國大陸稱為「大黃鴨」;臺灣稱為「黃色小鴨」;粵語地區稱為「巨鴨」或者「橡皮鴨」,
是荷蘭概念藝術師 弗洛倫泰因·霍夫曼 所創作的巨型黃色小鴨藝術品,
先後製作了多個款式,其中一款為世界上體積最龐大,為26×20×32公尺。

霍夫曼在世界各地展覽的黃色小鴨並不是同一隻,
在荷蘭的黃色小鴨的身高只有5公尺,在法國的則有26公尺,
為目前世界上體積最龐大的黃色小鴨,而台灣的則是18公尺。
因為霍夫曼根據每座城市的天氣、潮汐及擺放位置等不同條件,
對其作品重新設計尺寸,並且強調是為本地製造,
他希望藉由每個城市參與製作,讓當地居民能夠更喜好黃色小鴨。

霍夫曼於2013年6月在北京說明:
「真正的起點是,我曾經從荷蘭一位畫家的風景畫裡看到一隻鴨子。」
霍夫曼表示於2001年時,「橡皮鴨」在其頭腦中僅是一個概念,經過5年才最終誕生。


展出國家及城市



高雄展出


桃園展出


基隆展出




★關於著作權:

在中國的爭議:
2013年8月31日,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發表文章《從"黃色小鴨"談作品原創性與創造性》。
文章中結合了國外的司法實踐案例,對原創性與創造性及其兩者的關係進行闡述,
並針對《橡皮鴨》與浴缸鴨「表達的實質」相同、合併原則決定浴缸鴨難獲版權保護、
《橡皮鴨》較之浴缸鴨不足以體現創造性三點展開討論,正面表示《橡皮鴨》不受版權法保護。

在台灣的爭議:
針對基隆小鴨爭議問題,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表示,霍夫曼雖擁有巨大黃色小鴨著作權,
但小型的黃鴨創作性較低,應不致侵犯著作權。

以上摘自~維基百科


黃色小鴨是個裝置藝術,屬於藝術概念,
就是將童年浴室伴浴的黃色小鴨,製作成數公尺高的大黃鴨,設置在公開場合吸引目光。
黃色小鴨是大自然的生物,任何人以黃色小鴨為創作主題的繪畫、雕塑等著作,
都是可以受著作權法保護的「表達」,至於將黃色小鴨作成大黃鴨的「概念」,則不能受著作權法保護。

摘自~防「山寨鴨」橫行 談「黃色小鴨」著作權保護
章忠信 2013/06/24
http://mag.udn.com/mag/digital/storypage.jsp?f_MAIN_ID=315&f_SUB_ID=3764&f_ART_ID=462547

★ 弗洛倫泰因·霍夫曼 生平介紹
Florentijn Hofman,1977年4月16日生於荷蘭格羅寧根省代爾夫宰爾,荷蘭概念藝術家。
早年在荷蘭坎彭的基督教美術學院(Christelijke Academie voor Beeldende Kunsten,
今名ArtEZ茲沃勒藝術與設計(ArtEZ Art & Design Zwolle))學習,於2000年畢業。
隨後,他自德國柏林的柏林-魏森塞藝術學院(Kunsthochschule Berlin-Weißensee)
獲得了碩士學位。此後他以荷蘭鹿特丹為基地,開始從事在公共空間創作巨大造型物的活動。
霍夫曼的作品很多,主要作品有「三架三角鋼琴」(Three grand pianos,2006年於荷蘭展出)
「大黃兔」(Stor Gul Kanin,2011年於瑞典厄勒布魯展出)等等。
他的作品黃色小鴨自2007年起先後在世界各地展出。


以上摘自~維基百科

 

by 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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