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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6年倫敦大火(Great Fire of London)是英國倫敦歷史上最嚴重的火災,火勢自9月2日星期日開始蔓延,至9月5日星期三方才撲滅。火災燒毀了不列顛尼亞城牆內的中世紀倫敦市建築,並直逼貴族勢力範圍西敏市、查理二世的懷特霍爾宮和許多近郊貧民區,但幸及時獲得控制。火災損失包括13200戶住宅、87座教區教堂、聖保羅大教堂以及多數市政府建築,估計造成城市8萬人口之中的7萬居民無家可歸。火災的死亡人數已不可考,但傳統上推測傷亡甚少,紀錄上也只有六人被證實死於大火。然而,近年來另出現了挑戰此推想的觀點,認為貧民和中產階級的死亡人數並未列入紀錄,且火災可能焚毀了受害者的屍首,才沒有留下易於辨認的遺體。

1666年9月2日星期日凌晨1點左右,倫敦市普丁巷(Pudding Lane)有一間麵包鋪失火。一陣大風將火焰很快吹過幾條全是木屋的狹窄街道,然後又進入了泰晤士河北 岸的一些倉庫裡。大火延燒了整個城市,連續燒了4天,包括87間教堂、44家公司以及13000間民房盡被焚毀,歐洲最大城市倫敦大約六分之一的建築被燒 毀。後來起火點普丁巷附近立了一個紀念碑,高61.5公尺,共有311階,頂端為火焰飾圍繞的圓球,是英國天文學家和建築師克里斯多佛•雷恩(Sir Christopher Wren)所設計,重建的工作由雷恩主導,54間教堂中有51間是他重新設計的,包括著名的聖保羅大教堂。

大火後之效應及重建

大火燒了四天三夜,大半個倫敦化為灰燼…給這座城市帶來了無法估量的損失,不過,在某種程度上也帶來了一些“好處”,1665年爆發的黑死病(鼠疫),在1666年的這場大火裡被完全消滅 大火過後,最最重要的事兒,重建…但問題在於,三天裡,人們都跑光了,而在之後,查理二世為了防止人們在暴亂,發佈政令號召人們搬到外倫敦去謀生, 因為倫敦要“大興土木”,所以,工人短缺問題就又成了頭等大事。但畢竟,倫敦是一定要重建的,困難再多,也就慢慢來吧。大火過後,查理二世馬上就成立了相 關部門負責倫敦的重建及今後火災的預警和防範的工作,很多的工程師,包括最後設計聖保羅大教堂“重建”和倫敦大火紀念柱的Christopher Wren爵士也 加入進來這個機構,也就成為了消防系統,“消防總部”的雛形。當然,重建倫敦,一定是要吸取之前的教訓的,設計師們將道路變寬,房屋全部由磚瓦和石頭砌 成,泰晤士河沿岸不再堆積易燃貨物…1668年,倫敦大火紀念柱的坐成也時刻警示著這裡的人們不要忘記這次慘痛的教訓。 畢竟,倫敦是英國人的驕傲,之後越來越多的人加入到重建倫敦的工程中,倫敦的經濟也進入了一個飛躍期,同時,倫敦,也是世界上第一個成立完整消防體系的城市

~ 資料摘錄自

1.維基百科

2.http://www.honglingjin.co.uk/24924.html

~ By Ani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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