漕運是我國歷史上一項重要的經濟制度。用今天的話來說,它就是利用水道(河道和海道)調運糧食(主要是公糧)的一種專業運輸。中國古代歷代封建王朝將征自田賦的部分糧食經水路解往京師或其他指定地點的運輸方式。水路不通處輔以陸運,多用車載(山路或用人畜馱運),故又合稱“轉漕”或“漕輦”。運送糧食的目的是供宮廷消費、百官俸祿、軍餉支付和民食調劑。這種糧食稱漕糧,漕糧的運輸稱漕運,方式有河運、水陸遞運和海運三種。狹義的漕運僅指通過運河並溝通天然河道轉運漕糧的河運而言。
歷代漕運概述
漕運起源很早,春秋前期公元前647年,晉國發生饑荒,秦穆公下令從秦國都城雍(今陝西鳳翔)用龐大船隊通過渭河、黃河、汾河運送幾千噸糧食到晉國都城絳(今山西翼城東南),是為泛舟之役。公元前486年吳王夫差開發邗溝溝通長江和淮河:從揚州引入長江水經過樊梁湖、博芝湖、射陽湖到淮安入淮河,從水路調兵運糧。三年後吳王夫差擴展邗溝,開荷水運河,接通泗水。
秦始皇北征匈奴 ,曾自山東沿海一帶運軍糧抵於北河(今內蒙古烏加河一帶)。 漢建都長安 (今陝西西安),每年都將黃河流域所征糧食運往關中。隋初除自東向西調運外,還從長江流域轉漕北上。隋煬帝動員大量人力開鑿通濟渠,聯結河、淮、江三大水系,形成溝通南北的新的漕運通道,奠定了後世大運河的基礎。
唐、宋、元、明、清歷代均重視漕運,為此,疏通了南糧北調所需的網道,建立了漕運倉儲制度 。 咸豐五年(1855)黃河改道,運河淺梗,河運日益困難,隨商品經濟發展,漕運已非必需,光緒二十七年(1901)清政府遂令停止漕運。
歷代漕運保證了京師和北方軍民所需糧食,有利於國家統一,並因運糧兼帶商貨,有利於溝通南北經濟和商品流通;但它又是人民的一項沉重負擔,運費代價過高,尤以漕運徭役,徵發既眾,服役又長,以至失誤農時,故亦有眾多弊端。
資料摘自: http://www.hudong.com/wiki/%E6%BC%95%E8%BF%90
汴河漕運(本文摘錄自美學系列/清明上河圖 分鏡參:漕運 , 撰文:蔣勳)
北宋首都汴京的繁華,依《東京夢華錄》的記載,仰仗四條穿過城市的河流,一條蔡河,一條汴河,一條五丈河,一條金水河。
這四條河流,其中最重要的一條是汴河,連接著東南方的淮河、長江,也連接著西北邊的黃河、洛水。
《夢華錄》說:「汴河,自西京洛口分水入京城,東去至泗州,入淮,運東南之糧,凡東南方物,自此入京城,公私仰給焉。」
這一條官府(公)、民間(私)運輸交通都要仰仗的河流,也正是張擇端筆下的〈上河圖〉。
兩艘大船縱向停靠在碼頭邊,船的右舷搭著上岸的舢舨,搬運工正從船上卸貨。〈上河圖〉長卷在發展到120公分長度時,描寫了北宋汴京河岸漕運卸貨的現實景象。
這是一份珍貴的社會史料,記錄了城市的發展;也是一份珍貴的經濟史料,記錄了北宋漕運物資互通有無的經濟貿易現象。
「漕運」指的是水路的貨物運輸,古代京城人口密集,需要大量米糧物資,陸路運輸費用太高,通常是水路運輸的四倍,因此就發展出人工修整水路的運河運輸。
一般學者把「漕運」的歷史推前到春秋時代,吳王夫差在公元前五世紀左右就為了連通長江與淮河,開通人工運河。
經歷秦、漢、三國、南北朝,歷來都沒有終止運河的開鑿。到了隋煬帝時代,在公元605年,開通「廣濟渠」,聯通黃河與淮河。
這條人工運河「廣濟渠」,事實上也就是宋代「汴河」的前身,張擇端〈上河圖〉繪畫的城市主題。
隋煬帝在608年又修建「永濟渠」,北通涿郡。並且向南整修歷代淤廢的運河,連接成直通江南杭州的大運河,打通北方通東南的漕運。從此,江南富庶的米糧物產,可以源源不絕提供到北方首都,對此後宋代的漕運經濟發生了決定性的貢獻。
北宋時,「汴河」這一條河流,冬季因為黃河流冰,不能行船,汴河聯通洛水之後,每年大約三月以後,春秋之間,有固定的幾個月時間,以萬石(一萬『石』為五百噸)大船,運送大批江南的米糧物資到首都。北宋時期,大約每年的漕運運輸總量總在六百萬石左右。
全文網址: 美學系列/清明上河圖 分鏡參:漕運 | 聯副‧創作 | 閱讀藝文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READING/X5/6799254.shtml#ixzz1poRRbm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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漕船「漕」 本有由水道轉運和輸送糧食之意。漕船是指專門負責運送漕糧的舟船,又稱為糧船或運船。全國各地為滿足京師百官俸祿、軍餉支付、宮廷消費的需要而向農民徵收 的地租和田賦,當這些稅糧用河道運輸時,便稱漕運。漕船是漕運中必不可少的工具。明代的漕運由軍隊承擔,駕船、拉牽的人由軍隊派遣,這些軍民叫做「運 軍」、「漕丁」和「漕夫」。清代初年的漕運原由各地糧道衙門主管,及後弊端漸多,改由官督商辦,青幫最後包攬了南糧北運。
歷代漕船的數目、種類和名稱各異。漕船有海船和河船兩種。明代的運糧船有「遮洋船」、「海雕船」、「淺船」和「剝船」等,漕船總數超過萬艘。清代的漕船常 年在6,000艘以上。漕船用料、質地、船身之長寬與高度、倉庫、棧倉之大小,均有定式。清代規定每艘漕船載運的漕糧以500石為限,漕船每年運糧一次, 以10次為滿,隨後便要接受改造。卸糧後,返
回 原地的漕船叫回空。回空快慢直接關係到下一次漕糧運輸,所以清代政府規定漕船要在10天之內回空。除了漕米外,漕船還載運城磚、瓷器、布匹、棉花和修河材 料等政府規定的附載物品。運軍也可以附帶一些自用物品和土產物品作私人的買賣。不過他們偶然會鋌而走險地捎帶一些違禁物品。漕船附帶土特產及違禁私貨,在 一定程度上卻促進了南北物資交流和商品流通。對漕船的大量需求,也帶動了造船業的興盛和發展。
資料來源:
(1)http://hk.chiculture.net/0904/html/d22/0904d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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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y Ani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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